IT媒体的悲惨生活
都说平面媒体受到网络媒体的冲击,其实并不完全如此,平面媒体自身堕落才是根本原因。即便是网络媒体,它同样也处在堕落边缘,只不过目前还没有受到更大的冲击而已。我相信,这一波冲击不久将来到。
再纵向说说IT媒体。有一个著名典故,说当年某大厂愤怒于《计算机世界》的一篇报道,威胁撤掉大概几千万的广告费。时任掌门刘九如先生慌了,貌似采用了负荆请罪的方式来处理。此后,IT媒体便便有钢铁长枪,遇到金钱便不战自败,全然没有了骨气。
可惜了九如先生,生为湖南人,却没有湖南人的勇气,这么快便认输。计算机世界的营业额是保住了,脸和腰早就没有了。
所以接下来的从业者,面临两大问题:店大欺客和小恩收买。这,就是目前IT媒体如今的惨象。习惯了小恩收买的媒体,便会成长成为胃口难以满足的黑社会帮凶,采用媒体推广和大众关注的资源逼迫方式。两者能媾和,便皆大欢喜;不能媾和,就要诉诸法律。所以有不厌其烦敲诈的记者,也有设局引军入瓮的强盗。这二者,本身没有多大区别,因而中国的媒体从业者是很危险的,为了钱,脸面就不能要,要脸面,挣钱就没戏。而一旦怎么挣钱成了媒体的首要考虑对象,便与被监督方成了利益攸关方。这样的媒体说的话,说好听是误导,说严重一点是欺骗。读者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花了钱还买不到真实的信息,这真是相当悲哀的事情。
所以,就目前情况看,网络媒体不过是提供了另外一个渠道,把本来拥挤在平面媒体上的资源分流了。大多数网络媒体目前尚无深度内容制造的能力,但他们的受众群也很少在乎内容的深刻性,只要媒体有新东西就行,只要能参与其中就行。于是甲方并不希望有聪明而开放的媒体,最好是我给了钱,你就陪我睡。至于合作产物是合理性,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。问题是,妓女还可以根据生理原因请假,媒体能么?
更有趣的是,媒体的车马费跟嫖资相当,一个二三百块的信封,记者编辑多远都得去!好一点的妓女至少还有车来接吧?如此看记者就不如妓女。有些媒体要求上交这些费用,同时报销打车钱;有些媒体默许记者编辑自己留着,但开始给工资打折。所以,为了房贷,为了车供、为了奶粉钱甚至为了生存,这帮人不得不天天跑会,恨不得夜夜笙歌地被包养。诸位说,这么发出来的信息能有价值么?等发布会完,各媒体出的稿子题目都差不多,更不要说内容了。中国的公关公司习惯掌握这一切,我提供通用新闻稿,您捎带手改一下;实在懒得弄,原样照发也行。如此的媒体,是读者的媒体还是公关公司的媒体?不单是IT媒体,大众媒体的IT板块也一样,连记者也是一丘之貉。一个会,毁掉了多少媒体?一封车马费,让多少记者编辑放弃尊严?何况,有市场预算的公司,全然高高在上,根本不在乎媒体的感受。可怜的记者编辑又成了被玩弄对象,表面上可以经常出差加游玩,实际情况也两说:甲方安排好一点,你就自由些;安排的不好,大概就如同运输车上的猪那么凄惨了。